王新民

王新民,曾任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人物履历

曾任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025.12辞去)。

任免信息

2022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免去:王新民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2023年1月17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王新民为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5年12月,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新民辞去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苏晓红等3人辞去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请求的决定.河南人大网.2025-12-04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二号).河南人大.2023-02-04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河南日报-今日头条.2023-01-29